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16日 10:1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 |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6日 10:13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25日 14: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 预算金额 | ¥0.0001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杭州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东路51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1-5832911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杭州淳美建筑规划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的委托,现就“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非政府采购)”进行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ZCM[2026]-022号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磋商内容及数量:
项目名称 | 标项 | 路线 | 最高限价 (元/人) | 人数 | 备注 |
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2026年教职工疗休养服务项目 | 1 | 省内线路1:温州疗休养五天四晚 | 3000.00 | 按实际人数 | 本项目3个标项连报不连中 |
2 | 省内线路2:杭州疗休养五天四晚 | ||||
3 | 省外线:新疆疗休养七天六晚 | 疗休养3000元及大交通费3000元(大交通费按实结算),总费用超出6000元/人部分由个人自行承担 |
五、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持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
2.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采购响应方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响应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息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15日至2026年06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二楼)。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工本费:300元/份(售后不退),报名表详见附件。
4.报名受理:徐工 联系电话:15306585550。
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登记表。
七、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及地点: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于2026年06月25日14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及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原件送交至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1楼开标室),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处理。
八、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2026年06月25日14时30分进行。磋商地点: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开标室(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1楼开标室),供应商派代表出席磋商会议。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如不派代表或不准时参加磋商的,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2、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青中路11-8号
联系人:胡仙女; 联系电话:13750850869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淳安县千岛湖镇第六小学
联系人(询问):宋新军 联系电话:13819165290
质疑联系人:朱校长 联系电话:13750809768
采购代理单位: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仙女 联系电话:13750850869
附件信息:
-
淳美-投标报名表(现场).doc (0.1 KB)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