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西市区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厨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803-00119
项目名称:2026年西市区财政局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保洁、厨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520000
最高限价(元):520000
第一章 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
营口市西市财政局物业服务项目
2. 采购单位
营口市西市财政局
3. 服务地点
采购方指定地点。
4.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 三 年,具体服务起始日期以双方正式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5. 人员配置
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不少于12人,包含办公大楼保洁人员、食堂工作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等相关岗位,其中保洁人员不少于2人、食堂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秩序维护员不少于5人,服务人员要求,女性年龄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投标人应结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科学设置岗位、合理配置人员,确保服务全覆盖、无死角、不缺位,按国家要求为服务人员缴纳足额保险。
第二章 总体服务要求
1. 中标人须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用工、规范服务、文明作业。
2. 服务团队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保密意识,严禁以任何形式打探、复制、传播、泄露客户信息、内部文件、运营数据、会议内容及其他涉密信息。
3. 所有服务人员须统一着装、佩戴工牌、仪容整洁、言行规范,服从采购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现场调度及监督考核。
4. 中标人须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质量管控体系、应急处置预案、人员替补保障机制,确保服务连续稳定、标准统一。
5. 服务过程不得干扰营业秩序、办公秩序,不得与员工、客户发生争执、冲突,不得出现迟到早退、脱岗串岗、消极怠工等情况。
6. 中标人须对所有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在岗培训、安全培训、礼仪培训及保密培训,留存培训记录备查。
第三章 服务内容及服务范围
一、保洁服务
(一)服务区域
各楼层办公室、会议室、走廊、楼梯间、门厅、卫生间、盥洗区域、院落、停车场、绿化带周边。
(二)日常保洁服务内容
1. 每日对地面进行全面清扫、拖拭,保持地面干净、无垃圾、无杂物、无积水、无明显污渍。
2. 每日对门窗、玻璃、扶手、踢脚线、墙面、开关面板、宣传栏、标识牌等进行擦拭,保持洁净无灰尘。
3. 卫生间每日定时清洁、冲刷、消毒、通风,及时清理异味,定期补充卫生纸、洗手液等用品,确保无污垢、无堵塞、无蚊蝇滋生。
4. 垃圾每日分类收集、密闭清运,垃圾桶、垃圾袋及时更换并定期清洗消毒。
5. 对办公桌椅、文件柜、沙发、茶几、空调出风口等进行日常除尘保洁。
6. 定期开展公共区域消杀、防虫、防鼠、防蟑作业,做好记录。
7. 雨雪天气及时铺设防滑垫、清理积水积雪,设置安全提示,保障通行安全。
8. 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检查接待前开展专项清洁布置,活动结束后立即恢复现场环境。
(三)定期深度保洁
按季度或月度对天花板、灯具、排风口、地毯、窗帘、卫生间洁具、玻璃幕墙等进行深度清洁,确保环境达标。
二、食堂餐饮服务
1. 负责约120人的早、午餐用餐保障,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要求进行食材验收、储存、加工、烹饪,确保食品安全可追溯。
2. 合理制定食谱,保证菜品口味、营养、分量满足日常需求,做到干净卫生、搭配合理。
3. 负责餐具、厨具、操作台、餐桌椅、餐厅地面、墙面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
4. 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每餐按规定足量、按时留样并做好记录。
5. 负责食堂操作间、储物间、冷藏冷冻设备的清洁整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6. 负责食堂水、电、气节约使用,规范操作灶具、蒸箱、冰柜等设备,做好日常维护。
7. 食堂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按要求定期体检,严格遵守个人卫生规范。
三、秩序维护服务
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守,分白班、夜班轮班制,无空岗、脱岗,法定节假日、周末正常排班上岗,保障全天安保服务。
主要服务工作内容
(一)来访人员接待与登记管理
礼貌接待来访办事、参观、送货、探亲等外来人员,主动问询来访事由、对接部门、联系人信息。
严格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如实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进出时间,严禁无关闲散人员随意进入,禁止无关人员逗留闲逛。
耐心解答基础问询,举止文明得体,树立良好对外形象。
(二)车辆停放秩序管理
负责停车场车辆引导、分流、疏导,规范场内车辆停放,指引车辆停放到指定车位,制止压线、占道、堵塞通道、消防通道违停行为。
日常巡查停车场,排查车辆异常、车窗未关、遗留物品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记录。维护非机动车摆放整齐,规整乱停乱放电动车、自行车。
(三)现场日常秩序维护
值守区域不间断巡逻,劝阻喧哗打闹、聚众滞留、违规摆摊、翻越围挡等不文明行为。维护办公楼内外秩序,保障人员、车辆通行顺畅安全。留意现场人员动态,发现争吵、纠纷、可疑人员及时上前劝导、管控并上报甲方。
(四)安全巡查与应急基础处置
排查明火、杂物堆放、设施破损等安全隐患,第一时间拍照记录并上报甲方管理人员。遇突发天气、人员拥堵、车辆剐蹭、小型纠纷等突发情况,第一时间现场维稳、疏散人员车辆,同步上报甲方,配合后续处理。配合甲方完成防疫、大型活动、检查接待等临时安保秩序保障工作。
第四章 项目管理目标
1. 管理规范有序,服务周到热情,确保绝对安全。
2. 各种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良好,必须确保24小时正常运转。
3. 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按时开餐。
4. 卫生洁净、物品整洁。
5. 能及时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
第五章 物业管理的职责要求
1. 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保密规定,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和形象,不得借甲方的名义做虚假和不实宣传。
2. 根据合同规定或甲方指示全面完成委托管理事项;不得将委托管理事项转给第三人。
3. 保持同甲方管理职能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甲方的意见,接受甲方的建议、监督和指导。
4. 严格审核录用本物业项目劳务人员,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具有法律、法规和行业规章所要求的资质、等级、健康状况等证书;禁用有犯罪记录人员;如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与甲方协商,并将新进人员的情况书面向甲方通报,经甲方同意后实施。
5. 建立从业人员考勤制度和岗前及在岗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效率进行动态管理和监督。
6. 严格执行甲方服务标准及要求,甲方将不定期予以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核发服务费。
第六章 安全管理与保密要求
1. 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翻阅、拍照、录音、传播内部资料及客户信息。
2. 爱护采购单位财物、设施设备,因违规操作造成损坏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3. 中标人须为服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及必要的商业保险。。
4. 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不乱扔烟头、不违规用电、不在禁止区域吸烟,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七章 其他事宜
1.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定安全、保密制度,从业人员的选聘要求历史清白,无违法犯罪记录。日常管理中要加强保密教育,在具体工作中也应有相应的措施。
2. 物业服务企业人员要定期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与应急方面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实战演练,熟悉安全应急预案,对消防、救护、通信故障等隐患能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汇报及时处理。
3. 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上岗,关键部位保洁人员、服务人员、餐厅工作人员每半年进行一次传染性疾病排查。
4. 物业服务企业应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月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支付工资。
5. 服务期间如遇政策调整、区域变化、工作内容优化,双方可协商调整服务方案。
6. 本需求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三年,具体服务起始日期以双方正式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7日00时00分至2026年06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30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提交电子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解密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还应将电子版备份文件采用加密邮件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送到ykzfcgk@163.com邮箱,并备注单位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加密邮件的密码须自行保存,如遇系统突发故障,代理公司将向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获取。如因未收到投标人的备份文件或无法联系投标人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 363号。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营口市西市区财政局本级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镜湖西路68号
联系方式:0417-32937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民生路28号营口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417-2972508
邮箱地址:ykggzycgk@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口新联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1050110852100000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电 话:0417-2972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