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6月18日 00: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安康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 00:1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6月18日至2026年06月2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6月30日 15: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 ||
| 预算金额 | ¥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91513614 | ||
| 采购单位 | 安康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0915036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鸿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91513614 | ||
项目概况
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30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HZ2026-AK-018
项目名称: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会计咨询服务 | 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关成果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7)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安康中心城区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会计咨询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按格式填写,提供原件)。经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4)财务状况证明:投标单位需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前3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01月0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6)税收缴纳证明:自2026年01月0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投标单位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出具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8日 至 2026年06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30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供应商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理监测中心
地址:安康市滨江大道1号
联系方式:13309150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鸿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4号(清华广告3楼)
联系方式:189915136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18991513614
鸿筑(陕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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