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设施扩优提质项目一标段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2026年07月17日 18:2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设施扩优提质项目一标段 | ||
| 品目 | B08990000 |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盐池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 18:2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7月17日至2026年07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7月28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801.59118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牛娜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739555637 | ||
| 采购单位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盐池县文化西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60249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盛豪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2402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739555637 | ||
| 附件: | |||
| 附件1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2026]-0715-200
项目编号: SHZB(2026)-60
项目名称: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设施扩优提质项目一标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8015911.85
最高限价(如有): 8015911.85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设施扩优提质项目一标段 | 盐池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设施扩优提质项目一标段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1 | 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中其他材料 | 8015911.85 |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8015911.85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3)、按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小型、微型企业相等的政府扶持政策及待遇。 (4)、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 号)《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的意见》(财库〔2025〕30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宁财(采)发〔2025〕427 号)文件要求,对符合规定的给予 20%的价格评审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凡参与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7)、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参照宁财(采)发〔2021〕22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明确法人及其分支机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事项的通知》,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的分支机构由于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支机构在总公司授权的基础上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授权方式应当以项目授权为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供应商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若不提供,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注册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9)信用信息: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7-17 17:37:00 至 2026-07-24 23:59:59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7-28 09:00:00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6-07-28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供应商,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证书及 CA 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 办理”模块查看。 3.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在线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①投标供应商使用 CA 锁进行远程解密,解密的 CA 锁与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时的 CA 锁须为同一个 CA 锁,否则无法解密,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根据系统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解密(解密时间 40 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参与后续投标流程。具体操作流程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操作手册-宁夏不见面开标系统-政府采购操作手册-(投标供应商),由于系统按标段进行公布投标人后才可进行解密,未公布投标人的需在线等待公布投标人后进行解密。 5.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0953-6024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 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2402室
联系方式: 1373955563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秦翔飞
电话: 0953-602490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牛娜娜
电话: 13739555637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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