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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20日 15: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行政区域清原满族自治县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0日 15: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0日至2026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73.71672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项目联系电话024-58053113
采购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53023054
代理机构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58053113
附件:
附件1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公告信息
 
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0

  
项目概况

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423-00069
项目名称:清原县2026年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737167.23
最高限价(元):1737167.23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信用记录:本年度或上一年度公共信用评价等级为AA及以上;近3年无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近3年无建筑、公路、水运、水利市场不良信用记录。 ② 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近5年内担任同类别、同等或以上等级水利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业绩。注册执业期间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信息,且担任项目经理的工程未发生过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事故。 2.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0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2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7月31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电子文件,电子U盘备份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2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15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进行电子解密。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供应商因无备份文件导致评审无法继续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原满族自治县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本级
地  址: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方式:024-5302305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颐城街澳海澜庭北门L115号门市
联系方式:024-58053113
邮箱地址:fsyfzb@163.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分行营业部
账户名称:抚顺市益方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71702010200001981800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丽娜
电  话:024-5805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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