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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22日 14: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教育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4: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30日
每日上午:16: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18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宇、高婕
项目联系电话024-31125990
采购单位辽宁教育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86850080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31125990
附件:
附件12026063001 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doc
公告信息
 
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7-22

  
项目概况

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37324
项目名称:校级专业群教学资源库 (“服务银发经济的文体旅专业群”和“艺术赋能的托幼一体化专业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00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启动资源库建设工作,所有课程视频拍摄、制作、上线课程运行平台以及课程搭建、部署、培训需在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并上线专业群资源库平台。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根据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中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16时00分至2026年07月30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会议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唐轩中心818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投标时无需提供纸质投标(响应)文件,投标人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 3、代理机构原则上不提供任何设备进行电子解密,投标人可在单位进行电子文件解密或自行携带电子设备进行现场解密。 4、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30分钟)内自行进行解密,如未携带CA锁等解密设备导致未能成功解密,将按照“《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相关规定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教育学院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号
联系方式:024-868500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二东路12-1号
联系方式:024-31125990
邮箱地址:lnls024@163.com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兴工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岚杉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11200788014000006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世宇、高婕
电  话:024-31125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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