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锦州高新区黄海大街北延段(嵩山路至桃源小镇)区域环卫扫保服务(年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98-00155
项目名称:锦州高新区黄海大街北延段(嵩山路至桃源小镇)区域环卫扫保服务(年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20539.50
最高限价(元):420539.50
1、项目内容包括:锦州高新区黄海大街北延段(嵩山路至桃源小镇)区域内市政道路及两侧人行步道清扫作业、除草、垃圾清运、道路除运雪工作。
(1)道路清扫保洁:道路两侧人行步道清扫、垃圾清运;道路全长约1823.65米的人工、机械清扫保洁;区域作业总面积为55056.71平方米。其中机动车道面积44369.51平方米;人行道面积10687.2平方米。
(2)垃圾收集清运:垃圾运输从黄海大街到中信路,新苏环保焚烧场。
(3)冬季除雪服务:清扫区域除雪服务,主要对道路进行除雪工作,除雪面积为55056.71平方米。
2、服务明细表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机动车道路清扫保洁 | 1.位置:机动车道路清扫保洁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锦住建发〔2021〕165 号《锦州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等。3.内容:锦州本地特色作业模式:洗 + 扫 + 冲 + 洒 + 保五步组合作业法;巡回保洁频次:二级 20 分钟;主次干道执行七净三无(车行道净、人行道净、路牙子净、雨水井口净、墙根净、树根净、线杆根净;无堆积垃圾、无积泥积水、无漂浮杂物);规范机械洗扫、洒水抑尘时段、频次,要求松山主次干道每日机械清扫不少于 2 次,重点路段增加冲洗频次,严控清扫扬尘。4.清扫保洁期:一年。5.其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m2 | 44369.51 | |
| ★2 | 人行道清扫保洁 | 1.位置:人行道清扫保洁2.清扫保洁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锦住建发〔2021〕165 号《锦州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等。3.内容:锦州本地特色作业模式:洗 + 扫 + 冲 + 洒 + 保五步组合作业法;巡回保洁频次:二级 20 分钟;执行七净三无(下水口、路沿、人行道等全净;无堆积垃圾、无积泥积水、无漂浮杂物);规范机械洗扫、洒水抑尘时段、频次,要求每日机械清扫不少于 2 次,重点路段增加冲洗频次,严控清扫扬尘。4.清扫保洁期:一年。5.其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m2 | 10687.20 | |
| ★3 | 垃圾收集清运 | 1.垃圾收集清运2.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锦住建发〔2021〕165 号《锦州市城区道路扬尘治理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等。3.内容:垃圾日清日运,自卸汽车装、运机动车道路及人行道等全部垃圾,运距:指定地点。4.清扫保洁期:一年。5.其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项 | 1 | |
| ★4 | 冬季除雪服务 | 1.冬季除雪服务(暴雪除外)2.冬季除雪服务:要求符合《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与质量评价标准》CJJ/T126-2022;《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锦州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与质量标准》,二级。3.内容:清扫区域除雪服务,主要对道路进行除雪工作,除雪面积为55056.71平方米。4.清扫保洁期:一年。5.其他: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项 | 1 | “暴雪情景界定”以辽宁省气象局网站发布的记载为准(http://ln.cma.gov.cn/) |
合同履行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7月22日17时00分至2026年0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8月07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现场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须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邀请所有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如供应商未参加开标(报价),则视为知晓开标(报价)会议程序,遵守开标(报价)会议规则,同意开标(报价)过程和结果。 4.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松山新区(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建交通服务中心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福州街27号
联系方式:0416-38883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2-16号
联系方式:0416-4360777
邮箱地址:Shendaxy2021@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市府西路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燊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3909000109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女士
电 话:0416-43607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