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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6年档案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7月22日 14:4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6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7月22日 14:4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7月23日至2026年07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月0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请参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预算金额¥35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郑卫东
项目联系电话15838105290、13525501239
采购单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63911533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25501239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6年档案数字化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6-772
2、项目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6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570,000.00元
最高限价:3570000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豫政采(2)20261241-1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26年档案数字化项目 3570000 3570000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范围:立案、诉讼阶段随案生成的纸质材料、音视频材料等的数字化加工,含登记交接、信息回填、出号录入、整理拆分、装裱修补、纸面处理、目录编辑、扫描、图像优化、信息检索、电子目录、数据挂接、质检、打码装卷、登记归还、数据备份、归档销号等环节工作以及必要的事务性工作。符合国家标准《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确保在扫描过程中不对档案原件造成二次损伤,扫描件内容应与相对应的纸质档案完全相同,且图像清晰、完整、不偏斜、不失真、不漏页。
5.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个月。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6 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必须具备“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可跳转)”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网站中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当日对参与本项目所有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响应文件开启后当日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截图,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可提供其他相关证明)。
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7月23日 至 2026年07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3.方式:网上下载。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按照网上提示下载提交响应文件项目所含格式(hnzf)的电子版磋商文件及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磋商文件的,其提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供应商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参与采购活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专区查阅具体办理方法。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08月0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hnsggzyjy.henan.gov.cn)。开启时,供应商必须持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远程解密,逾期解密或超时解密将被拒绝。请参照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支持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3.本项目按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通知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金额作为计费基数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4.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大厅(http://hnsggzyjy.henan.gov.cn),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如有)等活动,在规定时间内响应文件未解密的供应商,视为放弃磋商。不见面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服务系统使用指南》。
本项目二次报价采用远程报价(二次报价有时间限制,供应商如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规定时间内二次报价没有提交成功的,视为放弃磋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106号
联系人:赵玺
联系方式:0371-639115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鹏轩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福禄街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嘉亿东方大厦8楼807室
联系人:张凯、郑卫东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255012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凯、郑卫东
联系方式:15838105290、1352550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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