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2026年08月07日 10:47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
| 品目 | 其他信息化设备,其他业务用房施工 | ||
| 采购单位 | 李金旭 |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 10:47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07日至2026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20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二期幸福里6栋二单元1203号 | ||
| 预算金额 | ¥1342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李金旭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怀化市鹤城区顺天北路4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亚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216314139471874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07488512 | ||
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二、采购需求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本包预算总金额(元) |
| 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400000 | 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本项目工程施工及配套设备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质量、安全标准,按需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按期验收合格,并按约定提供全程售后质保服务。 | 1 | 1342600 |
| 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942600 | 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 | 本项目施工须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相关标准,按图纸及清单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确保验收合格,按期完工并落实后续质保责任。 | 1 | 1342600 |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4)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可承诺(格式自拟)中标后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2020〕208 号)要求配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地点
六、响应文件开启
七、公告期限
八、询问及质疑
九、磋商说明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只有一个包,包名称为罪错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254390.28元(若本条款内容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其他条款要求存在不一致之处,均以此处要求为准。各供应商磋商总报价不得超过人民币 1254390.28元,否则,其磋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
2、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3、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4、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80天内
5、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时间: 2026 年 08 月 07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亚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鹤城区城北碧桂园二期幸福里6栋二单元1203号)
(3)方式: 现场报名获取,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两份装订成册):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供应商资格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1;
③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2;
⑤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如有)。
(4)售价: 0元
十一、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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