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09日 14:5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 ||
| 行政区域 | 凤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09日 14:52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8月10日至2026年08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8月21日 10: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 ||
| 预算金额 | ¥44.24549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29675809 | ||
| 采购单位 |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县平木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22967580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凤县平木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29675809 | ||
项目概况
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8月21日 10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2026-2
项目名称: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42,454.96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合同包预算金额:442,454.96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42,454.9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42,454.96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中小学幼儿园供暖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注: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由该平台赋予二维码)。(3)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4)提供2025年6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承诺书)(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8月10日 至 2026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8月21日 10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东路三迪金融中心8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于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获取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地址:凤县平木镇
联系方式:152296758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地址:凤县平木镇
联系方式:152296758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电话:15229675809
凤县平木镇中心小学
2026年08月09日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