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执行局中间库服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8: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执行局中间库服务外包项目 | ||
| 品目 | 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本级) |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8:0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158.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陆蓉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951762832 |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58352386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陆蓉 | ||
项目概况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执行局中间库服务外包项目 JSZC-320115-ZHZH-C2026-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5-ZHZH-C2026-0021
项目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执行局中间库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58万元/1年,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预估工作量500万页/年,限价0.19元/页;执字案件中间库管理及归档:预估工作量1.5万件/年,限价35元/件;执保案件中间库管理及归档:预估工作量2.5万件/年,限价4元/件。 注:本项目采用统一下浮率报价方式,投标单位填报一个统一下浮率后,各分项单价须按照相应最高限价统一折算。折算后的单价,一律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精确至分)。
采购需求:
(1)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落实上级法院关于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及无纸化办案工作部署,拟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第三方服务,实现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执行案件审理流程中依托智能卷宗中间库的卷宗相关服务外包。
(2)年度预估工作量
序号 | 服务项目 | 年度预估工作量 |
1 | 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 | 预估工作量500万页/年 |
2 | 执字案件中间库管理及归档 | 预估工作量1.5万件/年 |
3 | 执保案件中间库管理及归档 | 预估工作量2.5万件/年 |
注:以上工作量均为预估量,最终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登记许可证明材料等),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苏采云’系统”不见面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9-14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http://jszfcg.jsczt.cn/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025-83633744、025-83633743)。
3.本项目通过“苏采云”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从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并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未进行线上提交响应文件并解密(因“苏采云”系统导致解密失败的除外)的供应商,投标无效。“CA数字证书”的获取:供应商需办理CA锁,“苏采云”系统目前仅支持“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省内各地区办理的“苏采云”系统下的政务CA全省通用。“CA数字证书”的办理方法详见“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CA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jsxcmm.com/help/help.html。使用需要第三方认证的电子签名、数据电文,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即:使用“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按照要求通过互联网方式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4.“苏采云”系统使用要求:
(1)使用谷歌浏览器参与不见面开标环节。
(2)电脑需提前准备好麦克风、音响,摄像头,提前检查保证能够正常使用。
(3)操作系统至少win7以上,建议使用win10操作系统。
5.供应商中标(成交)后,须在办理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免费提供叁份(一正二副)通过专用投标工具软件打印的纸质响应文件(下简称纸质响应文件)纸质响应文件(正、副本)均应加盖成交供应商公章,且装订成册(胶装或线装)。同时提供全套纸质文件的电子版。供应商提供的纸质文件与投标电子文件必须一致,否则以网上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6.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5)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资格审查环节响应文件仍须提申请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8.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详情请见附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模版,自行下载附件模版手动填写相关信息并由法人签字或签章,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9.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若符合将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绿色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等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本级)
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金箔路658号
联系人:吴昊
联系电话:025-835238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衡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大街68号国际总部研发园4B栋19层
联系人:雷工
联系电话:159517628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工
电话:15951762832
附件:JSZC-320115-ZHZH-C2026-002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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