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8月31日 18:5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8月31日 18:50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1日至2026年09月07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10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朱明坤、房雪姣、王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79426901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长安区康和路66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6360937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279426901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1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GJ-HT-[HW]-2622
项目名称: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30个日历日以内
采购包2:30个日历日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同时提供全部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非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合同包2(2025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央补助资金-精神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医疗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只须提交其身份证明);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纳入医疗器械注册管理的,同时提供全部所投医疗器械的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
(4)供应商非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职工及其亲属投资开办或控股的企业,供应商应提供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1日 至 2026年09月0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 号);
(6)《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
(8)《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9)《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0)《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国办发〔2025〕34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09月11日09:30分之前
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纸质文件份数要求:一正三副,电子版一份(U盘壹份)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精神卫生中心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康和路666号
联系方式:029- 63609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十二路首创禧悦里25幢A座16层
联系方式:132794269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明坤、房雪姣、王超
电话:13279426901
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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