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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4: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凤县自然资源局(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行政区域凤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4: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5日 00:09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预算金额¥369.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璐
项目联系电话09173222515
采购单位凤县自然资源局(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采购单位地址凤县新建路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4805742
代理机构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老三届首座大厦2号1幢1222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829493333

项目概况

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5日 00时09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赞招字(2026)第0814号

项目名称: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69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3,551,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442,328.48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专业施工 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施工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3,551,4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合同包2(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2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专业施工 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监理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47,2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同施工工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施工(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级资质,同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
4、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注册在本单位,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注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 15 号)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予二维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凤县留凤关镇连云寺村连云寺滑坡治理工程监理(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    
4、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需具有全国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培训证或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近一年内至少一个月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承诺书);
5、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须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磋商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注 :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 15 号)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并赋予二维码。);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9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9月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履约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
9、书面声明: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11、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3日 2026年09月09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0时09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00时09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1、请投标人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2、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报名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 格式)。

3、投标人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投标人自负。

4、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采购模式,各投标人须自行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缴纳投标保证金,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凤县自然资源局(凤县不动产登记局)

地址:凤县新建路自然资源局

联系方式:091748057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老三届首座大厦2号1幢12220室

联系方式:15829493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璐

电话:09173222515

中赞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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