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技术标准和要求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西丰县郜家店镇法治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
★2、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3、安全文明施工
3.1安全防护
3.1.1在工程施工、竣工、交付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安全施工职责。
3.1.2供应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整个工程施工期间,供应商应在施工场地(现场)设立、提供和维护并在有关工作完成或竣工后撤除:为安全施工及保护而设立的各管理制度,提醒标志及防护设施。
3.1.3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供应商应对其由于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和施工安全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的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
3.1.4供应商应为其进场施工人员配备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供应商还应为施工场地(现场)邻近地区的所有者和占有者、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一切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围栏及警告等,以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以及最大程度地降低施工可能造成的不便。
3.1.5供应商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条例等的要求,制定一套安全生产应急措施和程序,保证一旦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能立即保护好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防止损失扩大。
3.1.6供应商应遵守所有适用于本合同的劳动法规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中关于工人工资标准、劳动时间和劳动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现场作业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保障劳动者必须的休息时间,支付合理的报酬和费用。供应商应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办理任何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等,并保障采购人免于因供应商不能依照或完全依照上述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等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任何处罚、索赔、损失和损害等。
3.2劳动保护
3.2.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劳动保护法》的规定,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供应商应为本合同下雇佣的职员和工人提供适当和充分的劳动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护、防寒、防雨、防尘、绝缘保护、常用药品、急救设备、传染病预防等。
3.3文明施工
3.3.1供应商应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法规、规范、规程和标准的规定,履行文明施工义务,确保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专款专用。
3.3.2供应商应当规范现场施工秩序,实行标准化管理。
3.4环境保护
3.4.1在工程施工、完工及修补任何缺陷的过程中,供应商应当始终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护和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履行其环境与生态保护职责。
3.4.2供应商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监测和检查。供应商应对其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和规程等以及本合同约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赔偿责任。
3.5地上、地下设施和周边建筑物的临时保护
3.5.1供应商应为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现有的地上、地下设施和建筑物提供足够的临时保护设施,确保施工过程中这些设施和建筑物不会受到干扰和破坏。
★4、有关要求
严格执行相关质量标准、技术操作规范,不得随意改动,若必须改动的,要经采购人批准。
★第三节 工程量清单
一、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名称:西丰县郜家店镇法治综合服务中心智能化提升项目
2.建设地点:辽宁省铁岭市西丰县
3.建设单位:西丰县郜家店镇人民政府
(二)、编制依据
1.依据委托单位提供的初步设计报告及图纸等项目资料;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T50500-2024);
3.国家及辽宁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定额、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三)、编制说明
1. 本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参考,具体技术要求及做法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规范为准。
2. 施工图中未明确施工方法的项目,由投标人结合自身施工经验及现行规范标准自行确定施工方案,并将相应费用计入综合单价。
3. 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未尽事宜,投标人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自行组价,并计入相应综合单价。
4. 本清单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图纸编制,施工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内容及实际完成工程量调整;不 可预见项目按实结算。
5. 本清单中“乡村法治智慧服务平台”项目,因现阶段服务实施方案 及设计图纸尚未完善,需后续开展二次深化设计及方案优化。本阶段该项目以暂估价形式计入,暂估价依据初步设计方案测算,最终结算 以深化设计成果及实际发生内容为准。
6.“乡村法治智慧服务平台”项目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功能模块部分:信息归集模块、网格事件流转模块、在线调解模 块、数据分析研判模块、系统管理模块及高拍仪(硬件)等;
(2)云服务器资源:云服务器 ECS、数据盘、公网带宽、域名及SSL 证书等。
7. 本清单所列工程量为招标工程量,仅供投标报价使用;结算时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