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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6:3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朝阳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6:3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3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及辽宁政府采购网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126.896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21-2800299
采购单位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南双庙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340551918
代理机构名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21-2800299
附件:
附件1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招标文件.doc
公告信息
 
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2

  
项目概况

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1321-00101
项目名称:朝阳县南双庙镇 2025年一事一议村内户外道路建设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268960.00
最高限价(元):12689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日(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以企业成立之日算起); 3、 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并附网上截图); 4、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截图)。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3日09时00分至2026年09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及辽宁政府采购网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采购)项目。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业务咨询电话400-128-8588进行咨询,CA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辽宁政府采购网项目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现场(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朝阳县分中心(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308号) )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投标文件),并保持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提供《响应文件一致性承诺函》,格式自拟,与备份文件一同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为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 3、现场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需持法人证明与授权委托书至开标现场,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可在开标现场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在单位进行远程解密。 4、请各投标供应商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采购活动开始时须用CA证书解密电子文件,电子解密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如因系统原因,可酌情延长解密时长。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退回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未对文件校验原因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本项目如有变更全部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和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更正公告,请供应商关注此网站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朝阳县南双庙镇人民政府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朝阳县南双庙镇南双庙村
联系方式:18340551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凤凰大街一段B9-9
联系方式:0421-2800299
邮箱地址:zx18404243333@163.com
开户行:朝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
账户名称:朝阳正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朝阳银行(03300080000003792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车先生
电  话:0421-2800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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