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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2日 17: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2日 17:3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2日至2026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1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gcmclnjk@163.com)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预算金额¥61.3679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大鹏、于洪飞、陈磊、单浩、李琳、葛东兴、盛菲、李涛
项目联系电话18742448186、18102472030
采购单位沈阳工程学院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31975394
代理机构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42448186
附件:
附件1发布版-工程类-竞争性磋商文件 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0902).doc
公告信息
 
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撰写单位: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9-02

  
项目概况

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000-51583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大学科技园区部分道路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13679.59
最高限价(元):613679.59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2日18时00分至2026年09月0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加密备份响应文件发送至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gcmclnjk@163.com)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及邮箱备份文件递交同时执行并保持一致,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文件报送截止时间同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解密为30分钟、二次报价提交的时限为30分钟(如有)。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好对应的CA认证证书,供应商可自行决定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如开标现场解密的需自备设备、自行操作。同时供应商须自行准备好备份投标(响应)文件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代理机构处,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而没有进行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4、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自行准备好CA锁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 5、投标人可参考《关于规范编制投标(响应)文件的提醒函》 (https:ggzy.ln.gov.cnzytz202505t20250526_5430284.html)附件所列“投标(响应)无效情形清单”,自行对照检查投标文件,避免因投标文件编制问题导致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方式:024-319753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11号利星行广场901室
联系方式:18742448186
邮箱地址:gcmclnjk@163.com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户名称: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311091003767262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大鹏、于洪飞、陈磊、单浩、李琳、葛东兴、盛菲、李涛
电  话:18742448186、1810247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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