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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2:2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海丰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2:20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预算金额¥140.40016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春媛
项目联系电话0660-6389048
采购单位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660-6651414
代理机构名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660-6389048
附件:
附件1扫描件-施工图--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pdf
附件2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磋商文件(2026090702).zip
附件3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pdf
附件4海财审函[2026]75号 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预算审核书.pdf
附件5项目委托代理协议.pdf

项目概况

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8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21-2026-01797

项目名称: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04,001.6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404,001.6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建筑工程 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1(宗) 详见采购文件 1,404,001.6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近半年度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自拟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采购的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只允许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本项目磋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梅陇镇高中村(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提供信用承诺函);

(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证书;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交相关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人员要求:①项目负责人:拟担任本采购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②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注:以上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除职称证书外)必须与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提供以上人员对应的资格或职称证书、岗位证书、身份证和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在响应供应商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且成立时间不足一个月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2026年09月1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8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s://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30分钟,自行登录云平台通过“新供应商开标大厅”进行开标签到,并且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签到需在开标时间前30分钟内完成,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若因签到时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投标人进行投标文件解密操作时,电脑需提前安装CA签章客户端,并运行CA证书。)

5.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成交)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丰县梅陇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海丰县梅陇镇梅北大道

联系方式:0660-66514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丰县城新地王大厦B栋A707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海丰分公司

联系方式:0660-638904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春媛

电  话:0660-6389048

深圳市普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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