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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6:4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仓山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7日 16:4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预算金额¥126.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鸿敏、王程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72007
采购单位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591-83139852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1-87572007
附件:
附件1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350104]XC[CS]202600120260817001)-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350104]XC[CS]2026001、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4]XC[CS]2026001

项目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包1(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1,26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60,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22040000-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福州市仓山区机关大院食堂及临江新天地美墩苑3号楼综合办公区食堂服务。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1,260,000.00 餐饮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入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七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说明:①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②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③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供应商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资质证书视同有效,但需提供“仍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当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09-07 2026-09-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18 09:30:00(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开评标区

六、开启

时间:2026-09-18 09:3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6室开评标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仓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36号

联系方式:0591-831398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408室

联系方式:0591-87572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鸿敏、王程

电话:0591-87572007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信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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