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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8日 17:3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石泉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石泉县公告时间2026年09月08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江南小区32-34号门店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1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石泉县创投中心西侧向阳大道东段41号
预算金额¥29.618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友波
项目联系电话15332646570
采购单位石泉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91561684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社区一栋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32646570

项目概况

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泉县创投中心西侧向阳大道东段4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Y-AK2026056.1B1

项目名称: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6,18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96,1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6,18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存储设备 存储设备 64(块) 详见采购文件 224,000.00
1-2 视频监控设备 全景摄像机 2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180.00
1-3 视频监控设备 硬盘录像机 12(台)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
(1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石泉县公安局派出所办案区存储设备升级改造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完税凭证或纳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26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应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官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声明函);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9日 2026年09月1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石泉县创投中心西侧向阳大道东段41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江南小区32-34号门店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石泉县城关镇江南社区江南小区32-34号门店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在获取采购文件的规定的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内,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并加盖单位公章,至石泉县城关镇向阳大道东段41号春潮广场西侧代理公司进行登记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石泉县公安局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江南新区

联系方式:151915616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木竹桥安置社区一栋三层

联系方式:153326465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肖友波

电话:15332646570

陕西中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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