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项目概况
1、采购需求: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南湖院区2号楼心理科、皮肤美容整形中心改造施工,具体详见采购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其中包组001:南湖院区2号楼5F;包组002:南湖院区2号楼2F、6F(西侧)。
第二节 技术要求
★一、施工要求
1、本工程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验收,主要材料设备要求选用不低于采购人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要求。供应商采购的材料、设备,采购前应提供材料样品、产品技术说明、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彩页等技术资料供采购人审核,采购人认可批准后方可统一采购和使用,否则无条件按采购人要求更换或调整。响应文件中选用的材料如不符合工程规范和设计要求或达不到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时必须予以更换,但材料价格及涉及的其它费用均不做调整。完工后施工方负责出具具有权威部门认证的环境监测报告。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同时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二次深化设计、样品、生产、包装、装运、卸车、搬运、安装、成品保护、施工配合、垃圾清运、保险、甲方要求的破坏性试验、材料检测试验、关税、商检、国内税收、在限定期内完成施工的所有费用,以及现场配合收货验收、因供施工材料问题及安装施工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相关技术支持服务费用、售后服务等内容。
2、本工程的响应报价应是在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答疑文件和采购图纸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供应商应依据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补遗文件、答疑文件和采购图纸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并充分考察施工现场情况及一切不利条件所带来的风险的基础上,以自身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基础,根据企业内部定额,并结合市场价格,自主报价。响应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采购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格体现。其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械、劳务、材料(包括绿色建材)、临时设施、措施费、保管费、室内环境质量检测费、垃圾清运费、管理费、利润、保险、验收、税金、实名制管理费用、沈阳地区人工费动态调整费用等各项费用,以及所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最终响应报价总价作为评审的依据。以上工程量清单中未单独列项的各项费用,供应商均应综合考虑在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因项目涉及到二次报价,若二次报价有价格让利,综合单价调整时应同比例均调让利;如施工过程中有工程变更,变更项目同样执行同比例均调让利,即结算单价为响应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按照最终报价与首次报价的下浮比例进行同比例下浮。因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变化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施工现场内各类材料、设备的二次搬运费用均含在响应报价中,采购人不另行支付。
4、施工工人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住宿,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场外住宿,费用含在报价中。
5、施工用水用电由采购人提供到施工现场,成交人要指定专业人员负责接驳点至末端的所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表、箱、线、电缆的提供、安装与维护)。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费用含在响应报价中。
6、施工过程中涉及到破坏现场环境的,施工完毕后完成现场的恢复,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7、现场施工区域要做硬围挡,并按甲方要求喷绘相应图文。
8、施工图纸最终以中标后发包人提供的蓝图为准,未尽事宜需要中标(成交)单位充分考虑,同时应充分考虑隐蔽工程量。
9、该项目由第三方监理单位全程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工期超期等,监理单位有权进行处罚。
10、进出场地产生的交通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行解决。
11、弱电、电讯、消防监控等要求满足甲方职能科室要求进行施工。
12、如对该采购文件等有质疑的,应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间段内及时提出质疑,如中标(成交)后因采购文件存在问题而导致无法正常施工或产生额外费用的由中标(成交)单位自行承担。
13、施工前甲方组织召开现场协调会,要求中标(成交)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汇报施工方案。
14、该项目不得转包及分包。
15、供应商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盛京医院标识用于其投标资料
16、中标(成交)后,中标(成交)单位需根据甲方要求在指定位置建设样板间。
17、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施工前签定《安全生产协议书》施工现场由施工单位管理不当造成的人员伤亡的等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18、供应商应按采购范围和图纸清单要求自行采购所有设备和材料,所有设备和材料的仓储、运输(包括现场二次运输)、吊卸、搬移、安装、调试、验收、移交等必要的工作都应含在响应报价之中。
19、根据现场条件,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设备和材料的吊卸;所有吊卸需采取必要的防护及安全措施。
20、供应商应充分考虑设计和土建施工过程原建筑中土建、管线、电气线路和结构预埋件尺寸位置等不确定因素,并应具备自行调整施工的能力。
21、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工程中可能发生的各专业之间配合与协调因素,对系统专业管线进行协调管理,绘制管线综合图,经审核后报监理,采购人等相关专业人员审核认可,应具备对相关专业接口问题解决和局部调整的能力。在工程实施时,应仔细核对土建结构图和装修图纸,及时提出预留孔洞和预埋件尺寸和位置、管线走向是否与管线综合图相一致并相应解决问题。
22、采购人将委托施工监理单位,对供应商所提供的设备和材料进行监理;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对供应商进行质量、进度、安全和文明生产实施监理;
23、供应商在施工中,必须与设计、监理密切配合,及时反馈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环境等方面情况。
24、工程施工质量:供应商在施工中严格执行施工技术规范,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本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无条件免费更改,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25、施工必须采用国家统一规定的计量标准。各种测试和计量器具应定期校验,保证准确使用。
26、加强测量管理及技术工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偏差。
27、采用和推广经鉴定并批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应参照相关标准制订具体技术实施措施,并经监理和采购人批准。
28、搞好施工配合,做好设备和工程的保护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9、施工安全、环保、消防、防汛和劳动保护等,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以及地方政府的规定管理。
★二、材料采购要求
1、供应商所购材料均应在监理和采购人检验、确认后方可在本工程使用。
2、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均应有质量证明书。
3、若发现供应商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即发出书面通知,供应商应立即按通知进行更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4、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对供应商采购材料的质量确认,均不减轻供应商对材料所负的质量责任。在施工过程中不论该种材料有否履行了质量确认手续,采购人代表均可视需要进行抽查或送专业检验部门检验,如发现不合格除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外,供应商还需要负担检验费用。
5、供应商采购的材料均由供应商自行运输及保管。
6、根据《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4〕36号)规定,本工程比选绿色建材包括隔墙隔断材料、水性墙面涂料,要求绿色建材供应商在供货时应当出具所提供建材产品符合需求标准的证明性文件,包括国家统一推行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或符合需求标准的有效检测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