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09日 17:5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保山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9日 17:5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1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开评标室 | ||
| 预算金额 | ¥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根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908758087 | ||
| 采购单位 |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西南郊小梨园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75-302103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908758087 | ||
| 附件: | |||
| 附件1 | 保山三院临床重点设备采购公告.pdf | ||
| 附件2 | 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 ||
项目概况 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地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SZC2026-C1-01078-HLHZ-0022
项目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医疗设备采购
数量:2
预算金额(元):1200000
单位:台
简要规格描述:深部经颅磁刺激仪1台;眼动检测系统1套。
合同履约期限:标段(包) 1,合同签订之日后自接到采购人交货安装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产品的交付,并根据采购人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段(包)1:2.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包)1】
3.1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产品销售代理商,供应商若为产品制造商的须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产品销售代理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供应商根据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分类情况进行提供相应资质证件,但其经营范围须覆盖拟供产品所属医疗器械类别)。
3.2供应商拟供产品中属于医疗器械的须具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相应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09日至2026年09月16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yzt.ynsmartcert.cn/cms/yztyzt0011.html,紧急CA办理电话:19987563037。CA申领后需登录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注:供应商如已在云南CA办理过企业数字证书(CA)的,直接绑定即可,无需重复办理。云南省外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办理的其他CA可直接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1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开评标室
六、投标保证金信息
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标段(包)1
缴纳形式:
保函
供应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金融支撑服务模块(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yunnan)申请电子保函的,平台自动提交和验真,具体办理流程详见: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anti-disease/detail/yn?id=1007531;申请纸质保函的,送达地址:/。
银行转账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
收款户名: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20353059900100000522331
支票、本票、汇票
送达地址:/。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10000.00元;缴纳形式为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收现场缴纳现金),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磋商保证金的,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保山市分行营业部
账号:20353059900100000522331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保证金咨询电话:0875-2128766
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须从单位基本户转出,并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2.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实施,其中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可实行线下购买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也可以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中“金融服务”的模块进行操作。
3.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费用基数,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计取,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100万元×1.5%+(成交金额-100万元)×1.1%}×0.7。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九、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西南郊小梨园
联系方式:0875-3021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洪力汇中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高桥小区3号
联系方式:189087580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根源
电 话:1890875808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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