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0日 17:2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 ||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0日 17:26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1日至2026年09月17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3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 ||
| 预算金额 | ¥9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维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529199 |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凤翔区秦公路与西府大道西段十字西北角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722296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529199 | ||
项目概况
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3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FR-BJ-2026CCS023
项目名称: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4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34,169.16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消防工程和安防工程 | 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须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大楼消防整改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5)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 年度经审计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单位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须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6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已缴纳的2026年度任意一个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8)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本项目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至 2026年09月17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3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招标文件请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 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凤翔区人民法院
地址:凤翔区秦公路与西府大道西段十字西北角
联系方式:0917-7222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高新开发区高新大道52号院3幢
联系方式:0917-3529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维
电话:0917-3529199
中晋福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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