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4日 10:08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长垣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河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4日 10:08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09: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70.2082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16855599 | ||
| 采购单位 | 长垣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垣市山海大道中段路北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73-88901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郑州晟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24层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016855599 | ||
| 附件: | |||
| 附件1 | 磋商文件-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pdf | ||
| 附件2 | 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pdf | ||
| 附件3 |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自查表.pdf | ||
| 项目概况 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长财磋商采购-2026-25 | |||||||||||||||
| 2、项目名称: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702,082.00元 | |||||||||||||||
| 最高限价:702082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采购内容:长垣市公安局DNA实验室试剂耗材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部分磋商项目采购需求; (2)标段划分:1个标段。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量要求:所供产品须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质量等级为合格。验收工作由采购人组织,自货物送达指定地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验,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最终验收;验收方式采取现场抽样检测与资料核查相结合的方式,以具备合法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为准;合格率以批次抽检结果计算,单次抽检合格率须达到100%,若出现不合格项,则该批次货物不予接收并限期更换,直至复检合格。 (5)合同履行期限(交货及完工期):供需双方签订合同后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 | |||||||||||||||
| 6、合同履行期限:15 个工作日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丌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劢;【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网页截图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网页截图或报告内容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如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出具承诺函即可;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6年09月15日 至 2026年09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 3.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幵取得CA密钥,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xxzf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亊指南-服务指南)。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新乡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xTF)。请各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6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长垣市财审大厦八楼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采购人不予受理。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劢,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供应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亊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二次和三次(最终)报价的 30 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投诉受理单位):长垣市财政局 0373-8883625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长垣市公安局 | |||||||||||||||
| 地址:长垣市山海大道中段路北 | |||||||||||||||
| 联系人:化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3-8890110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郑州晟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街道姚砦路133号金成时代广场6号楼24层7号 | |||||||||||||||
| 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18016855599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
| 联系方式:18016855599 | |||||||||||||||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