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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妇幼保健院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4日 16: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医院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行政区域宝鸡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6: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5日至2026年09月21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嘉信宴会中心五楼2号会议室(金台大道28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9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预算金额¥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昕
项目联系电话0917-3333363
采购单位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单位地址新建路东段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3251241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3333363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pdf

项目概况

医院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XYBJ-2026-011CG

项目名称:医院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医疗卫生服务 医院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以双方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起止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
2.2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5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6 《财政部 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8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2.9 《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2.10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11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12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2.13  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文件执行)。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无人机低空服务保障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具备有中国民用航空局或地区民用航空管理部门颁发有效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专职无人机操作人员不少于2名,操作人员须持有民航局(CAAC)核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执照》;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8月至今不少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公章的银行转账回单);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查询结果截图(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10)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5日 2026年09月2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嘉信宴会中心五楼2号会议室(金台大道28号)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29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嘉信宴会中心五楼2号会议室(金台大道28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1、供应商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送至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获取招标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妇幼保健院

地址:新建路东段2号

联系方式:0917-3251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新建路恒立大厦南单元1501室

联系方式:0917-33333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昕

电话:0917-3333363

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4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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