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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4日 16:4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湖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4日 16:4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4日至2026年09月2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公告正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晃县解放路48号舞水星城大酒店9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31.04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详情见公告正文
项目联系电话详情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74523586
代理机构名称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华侨集团B栋1638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3907453020

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14

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2026)431227000027-1

3、委托代理编号:擎峰采招字(2026)016号

4、采购项目预算:3310386.10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60天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元)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01

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新晃县扶罗小学、林冲学校食堂提质升级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项

3310386.10

 

 

 

 

 

3310386.10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湖南省外企业按要求办理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有效期内)。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以及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采用承诺制,配备标准满足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规定,关键岗位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的证明材料或无在建承诺书,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接受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磋商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时间:20269 14日起至20269 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晃报名处(新晃侗族自治县解放路48号舞水星城大酒店5号门面.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报名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②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二;

③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④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原始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注:为贯彻落实(湘财购〔2022〕17号)文,积极推行“承诺+信用管理”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等证明材料可改为书面承诺,符合政府采购的资格条件即可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92810时00分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新晃县解放路48号舞水星城大酒店9楼会议室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09 2810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晃县解放路48号舞水星城大酒店9楼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新晃侗族自治县教育局

  址:新晃侗族自治县

人:吴老师

  话18974523586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擎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瞿艳群

   话:0745-2221380  13907453020

   址:怀化市鹤城区本业大道华侨集团B栋1638

监督部门:新晃侗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话:0745-6267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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