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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A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18:1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A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
品目

其他环保工程施工

采购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溧水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18:11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敏
项目联系电话13770800529
采购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集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12945352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南湖路5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敏敏

项目概况

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A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 JSZC-320117-JSJT-C2026-0008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17-JSJT-C2026-0008

项目名称: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A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8.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2279767.79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

溧水区晶桥镇原观山化工园 A 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且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半年(20263-20268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

方式:线上获取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9-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开标大厅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3.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6.落实政府采购《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财库〔2022〕35号文)和《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财办库〔2023〕52号)文件标准。

7.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8.现场考察、答疑时间: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有需要的供应商自行考察;

9.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集镇

联系人:杨超

联系电话:189510372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建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溧水区崇文路68号19幢1-101室

联系人:周敏敏

联系电话:137708005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敏敏

电话:13770800529



附件:JSZC-320117-JSJT-C2026-0008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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