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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7日 21:2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行政区域河南省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7日 21:2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10月13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预算金额¥324.9638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亚运
项目联系电话0371-63370751
采购单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71-86199256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郑港财采磋商-2026-58
2、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249,638.80元
最高限价:3249638.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郑港财采磋商-2026-58479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污水项目 3249638.8 3249638.8 3249638.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新建dn110-di400污水管16019米,其中dn110 硬聚乙烯双壁波纹管(PVC-U)6058米,di2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7878米,di3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1347米,di400 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736米,同步建设污水检查井等附属设施。
5.2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大营镇五间房李村
5.3采购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5.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5.5工期: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
5.6包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包;
6、合同履行期限:同工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供应商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至少包括2026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是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在供应商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现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为无效供应商。
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或被标注为“注册人员不足”等异常情况的,不能承揽本工程,其投标无效(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供应商须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情况,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执行,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除提供声明函外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供应商无需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社保资金等证明资料,仅须按照郑港财〔2022〕11号、郑财购〔2021〕12号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6年09月18日 至 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
3.方式: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hkgggzy.cn:18082/)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6年10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赠之路口)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s://www.zzhkgggzy.cn:18182/BidOpeningHall/bidhall/henan/login.html)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竞争性磋商文件在登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hkgggz y.cn: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 ”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具体操作事宜详见中心网站“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市场主体信息库申报须知》。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现场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企业业绩或人员证书等任何文件资料或物品。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请查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共服务一下载专区 ”栏目内的《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
3、本项目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
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 号)的工程类项目收费标准计取,由成交人支付。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西300米路北
联系人:孔冬冬
联系方式:0371-861992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晟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西路汇利大厦19楼
联系人:葛亚运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葛亚运
联系方式:0371-6337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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