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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口示范区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检测(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8日 14:54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检测(三次)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行政区域安康恒口示范区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4:54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20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30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预算金额¥24.86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工
项目联系电话15114857491
采购单位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大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209150456
代理机构名称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14857491

项目概况

恒口示范区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检测(三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YJ-2026009.1B2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2026年生态环境保护检测(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6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48,6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48,6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汽车尾气污染治理服务 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248,6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重型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
(3)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附表包含《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半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20日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领取采购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试验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大楼

联系方式:13209150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一城市之光2号楼12204

联系方式:151148574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工

电话:15114857491

安康致诚远景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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