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监测,地质评价等工作-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建设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8日 16:0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监测,地质评价等工作-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建设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技术服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8日 16: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4:00 下午:14: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28日 11: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1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09980989 | ||
| 采购单位 | 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东侧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9017996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深喀大道西泓世贸大厦4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809980989 | ||
项目概况
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监测,地质评价等工作-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建设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9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YCG-(CS)2026-14
项目名称: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监测,地质评价等工作-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建设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00000
最高限价(元):1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支持开展城市地质调查,地质监测,地质评价等工作-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建设项目(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技术服务)
预算金额(元):1000000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1)完成深圳市地质援疆工作站组建,搭建技术服务平台,为喀什市自然资源局提供常态化地质专业技术支撑,包含但不限于隐患点巡查排查、监测预警核实处置、应急技术保障、编制项目工作总结、各类专项报告等工作。(2)实施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承灾体专项调查,完成野外实地核查与资料综合整理,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承灾体调查报告。(3)全面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避险明白卡,编制各隐患点专项应急预案,形成规范完整的“两卡一预案”成果体系。(4)筛选危险性大、风险等级高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初步勘查,获取基础地质资料,为后续工程治理提供数据支撑。(5)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技术培训,邀请专家开展专题授课,深化深喀自然资源领域人才交流协作;指导乡镇开展地质灾害应急避险演练,持续健全群测群防体系。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具备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勘查及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9月17日至2026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8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各投标人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投标人”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服务。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喀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行政审批局三楼东侧
联系方式:176901799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喀什市深喀大道西泓世贸大厦406室
联系方式:18809980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戈
电 话:18809980989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