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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委党校学员公寓一空调楼层支管更新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2026年09月18日 18:0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市委党校学员公寓一空调楼层支管更新改造工程
品目

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党校
行政区域南京市公告时间2026年09月18日 18:08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9月18日至2026年09月2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9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开标室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媛
项目联系电话025-69576320
采购单位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党校
采购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5-86752063
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34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顾媛

项目概况

南京市委党校学员公寓一空调楼层支管更新改造工程 JSZC-320100-JSDY-C2026-0021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9-29 10: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100-JSDY-C2026-0021

项目名称:南京市委党校学员公寓一空调楼层支管更新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招标控制价:1199949.16元(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南京市委党校学员公寓一空调楼层支管更新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三)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需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①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省核发的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四类注册证书电子证照进行换发。自2023年12月10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2024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供应商提供旧版二级建造师证书的,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②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应当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供应商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劳动合同、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2026年3月(含)以来)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凭证(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的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应承诺未被列入红牌、黄牌警示(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视为列入,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5、根据《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若未提供承诺书,则视为不达标,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6、本项目要求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须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自拟)。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电子章。代理机构将在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9-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2026-09-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2、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时间、地点:

本项目采购人组织集中考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如有疑问,及时向采购人咨询和反馈。因未勘察现场或勘察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签到开始时间:202609240930;签到截止时间:202609241000;地点: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老师

联系方式:025-86752063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20

2)现场勘查时,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现场踏勘确认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现场踏勘确认表)。

3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CTRL+鼠标左键)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见第六章附件三),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国共产党南京市委员会党校

单位地址:南京市栖霞区灵山北路190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5-867520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友招标代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95号3楼

联系人:周工、祝工

联系电话:025-695763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工、祝工

电话:025-69576320



附件:JSZC-320100-JSDY-C2026-0021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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