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年09月19日 16:5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 | ||
| 行政区域 | 陕西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19日 16:55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19日至2026年09月24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6年09月30日 14:0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 ||
| 预算金额 | ¥95.4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浩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33819311 |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铜川市华原东道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9-35883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三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33819311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需求附件(1).pdf | ||
项目概况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3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QP-2026SH-SG
项目名称: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54,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 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区2026年第二批省级水利救灾(防汛)资金水毁修复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进行电子签章。
(2)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企业法人须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
(3)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参加的,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 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的, 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提供2025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戶开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戶开戶信息,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5)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或参保证明,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含原有效三级)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 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二级) 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且无在建项目 (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9)企业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0)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供应商信用书面声明函。
(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19日 至 2026年09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未获取页面)选择本项目报名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应标-项目投标-已获取-投标(响应)管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3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交易执行-选择项目所属区划-开标-供应商开标大厅)参与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
(13)《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
(14)《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 号)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七)提出异议渠道及方式
1.对公告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间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异议书应该包含下列内容:
1.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采购活动的潜在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1.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2)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相关请求及主张;
(3)相关证明;
(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如委托代理人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4 异议送达地点和联系方式:书面材料送至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铜川市华原东道9号),联系电话:0919-3588325。
(八) 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应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陕财办采函[2023]14号文”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省级预算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的通知”、《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规则》等文件的要求,正确实施相关操作流程,承担由于操作或其他因素造成的不利后果。
2. 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提交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U盘1个,包含word及PDF格式响应文件所有内容)。 纸质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表页可例外)书式胶装,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胶装厚度不超过4cm,若文件过厚,可分册装订但需标明分册顺序;页码连续编制,逐页标注,目录与正文页码对应,页码用阿拉伯数字逐页标注在右下角。递交时应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纸质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线下递交文件时间截止: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线下递交文件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三楼会议室。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灌溉中心
地址:铜川市华原东道9号
联系方式:0919-35883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三楼
联系方式: 029-33819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
电话: 029-33819311
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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