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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人民法院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09月27日 21: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岐山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宝鸡市公告时间2025年09月27日 21:50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7日至2025年09月30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秦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项目联系电话0917-2999999
采购单位岐山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8566916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秦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8号创业咖啡街区海归楼四层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700901926

项目概况

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09日 0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LCT-2025-012-1

项目名称: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信息化设备 LED公告公示屏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9)《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如有最新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LED公告公示屏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书;
(2)供应商提供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提供2024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供应商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与谈判,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8)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27日 2025年09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09日 0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无需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岐山县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蔡家坡镇渭北东路

联系方式:0917-85669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秦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18号创业咖啡街区海归楼四层403室

联系方式:18700901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陕西秦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

电话:0917-2999999

陕西秦岭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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