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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中医医院水疗仪一台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0月13日 15:06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水疗仪一台
品目

采购单位旬阳市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旬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5:0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王清玺
项目联系电话0915-8190998
采购单位旬阳市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江南社区三组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7203070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5-8190998
附件:
附件1采购清单 (5).pdf
附件21087公告.docx

项目概况

水疗仪一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XZB-2025-1087

项目名称:水疗仪一台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水疗仪一台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旬阳市中医医院水疗仪一台 1(台)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15天、质保两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水疗仪一台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除外);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根据所投产品类别还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根据所投产品的类别出具该类产品注册证;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且出具的审计报告应当经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赋码)或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单据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可不提供);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0月14日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上午 08: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中医院新院区八楼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0月21日 15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旬阳市中医院新院区八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在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进行确认。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阳市中医医院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旬阳市江南社区三组

联系方式:0915-7203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兴安中路城投中城广场1403室

联系方式:0915-81909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敏、王清玺

电话:0915-8190998

陕西德信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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