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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1月05日 14:3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5年11月05日 14:3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线上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1月05日至2025年11月11日
每日上午:17: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微、李畅、曹冠陆、高永博、王劲松
项目联系电话024-62100999
采购单位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024-33015022
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62100999
附件:
附件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最终版.doc
公告信息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5-11-05

  
项目概况

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0000-49536
项目名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医用内窥镜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货物供货及安装调试。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无需提供); 2。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范畴,无需提供); 3.根据国家及各省市相关规定,遵照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的有关要求,须进行注册、备案的医疗器械,须具有所投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05日17时00分至2025年11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5年11月12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线上上传电子文件,密封备份文件(U盘)递交至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2第一会议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 2.请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完整填写本项目联系信息(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 3.供应商需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电脑等电子设备应提前做好CA锁安装调试),确保能够按时进行电子文件解密(开标现场不提供wifi)。电子文件解密时限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的30分钟内。如供应商未按照规定的时限响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在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号
联系方式:陈老师024-33015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天津南街46号城开中心T3座2909室
联系方式:024-62100999
邮箱地址:caoguanlu@cntcitc.com.cn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站支行
账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33010020092001341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微、李畅、曹冠陆、高永博、王劲松
电  话:024-62100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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