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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年12月03日 16:45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千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行政区域千阳县公告时间2025年12月03日 16:45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04日至2025年12月08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项目联系电话0917-2318818
采购单位千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采购单位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民西路事业大楼B座223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7-4230196
代理机构名称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 5 号楼 B 座 7 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7-2318818

项目概况

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10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JQYYC-2025015

项目名称: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8,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其他机械设备 农业机械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17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022)19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相关规定,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提出融资申请,办理“政采贷”业务。
(11)需落实的其他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等,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者有最新文件按最新政策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千阳县2023年中央预算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货物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 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包括三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等,报告须真实有效并符合《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的要求,报告须赋二维码);或开标前三个月内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开户备案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近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书面声明: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8)供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04日 2025年12月08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线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10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baoji.gov.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7.2投标人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7.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投标人可登录(http://ggzy.baoji.gov.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7.4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980000;

注意事项:投标人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千阳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人民西路事业大楼B座223室

联系方式:0917-42301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 5 号楼 B 座 7 楼

联系方式:0917-23188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工

电话:0917-2318818

宝鸡千越云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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