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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3月30日 22:58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3月30日 22:58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233.45460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09-2288054
采购单位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博乐市南城区南街巷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9-2277767
代理机构名称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09-2288054

    项目概况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02日 16: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BLTP2026001 

    项目名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2334546.09 

    最高限价(元):1958134.9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采购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334546.09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南城区街道驻地改造提升项目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签订合同起20天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资质要求:
(1)要求须上传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须上传近三年内完成的同类型装修项目业绩至少2项同类型装修项目,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或提供同等履约能力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3月30日2026年04月01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02日 16: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博乐市南城区街道办事处

地 址:博乐市南城区南街巷2号

联系方式:0909-22777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新疆博乐市锦绣路6号楼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7室

联系方式:0909-22880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博乐市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909-2288054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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