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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吾县2026年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4月08日 19:27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6年04月08日 19:27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详见公告正文
预算金额¥3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奋飞
项目联系电话18097928770
采购单位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采购单位地址哈密市伊吾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2-6722606
代理机构名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哈密市环球国际1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097928770

    项目概况                                                    

    伊吾县2026年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4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SJX(HM)-2026-002 

    项目名称:伊吾县2026年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3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伊吾县2026年林草支撑保障体系支出—森林草原防火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30000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储备20套防火物资装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07日2026年04月10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6年04月13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安信CA服务热线0991-7810912;翔晟CA服务热线025-66085508;新疆CA服务热线4000921999。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谈判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会章、合同章、竞标/响应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他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2.本采购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签字”是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亲自在文件规定签署处亲笔写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他形式均不能代替亲笔签字。
3.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届满”,包括本数;所称的“不满”“超过”“以外”,不包括本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关于谈判保证金的退还:
(1)未中标(成交)单位: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标(成交)单位: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成交)人办理保证金退款申请时,中标(成交)人还须提供与采购人签订的已加盖中标方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代理机构存档备查);
说明:中标(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应及时将拟定的采购合同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并及时取得联系。
6.分公司参加投标时,招标文件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的,负责人签字或签章也予以认可;分公司参加投标的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分公司的资质证书等。
7.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须接受财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8.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开评标,供应商须自备具备视频及语音通话功能的设备以供谈判需要。
9.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如有需要可自行踏勘。
10.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的服务不得出现侵犯版权等问题,如有所造成的后果,均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伊吾县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哈密市伊吾县

联系方式:0902-6722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世纪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哈密市环球国际18-7

联系方式:180979287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戈奋飞

电 话:1809792877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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