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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6月10日 14: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行政区域锦州市公告时间2026年06月10日 14:3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6年06月11日至2026年06月17日
每日上午:08: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16-2886690
采购单位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416-4684068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416-2886690
附件:
附件1最终版-采购文件-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6.10.doc
公告信息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6-06-10

  
项目概况

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700-02760
项目名称:锦州市传染病医院全自动分枝杆菌培养检测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00000
最高限价(元):9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15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商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 3.3供应商须具有所投产品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11日08时00分至2026年06月1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8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至开标现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 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2、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 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开标时间即为投标人开始解密时间,投标人应在0.5小时内完成报价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放弃投标。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 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可在线解密的笔记本电脑现场解密或安排本单位人员使用可解密 的电脑在线解密。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传染医院)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百官屯416号
联系方式:0416-46840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金融中心(名购广场)A座1单元15层 41号
联系方式:0416-2886690
邮箱地址:Lnzfgc@163.com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云飞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卓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7088024090000652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0416-288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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