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7:0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湖南省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7:09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788号美萱佳晨酒店2楼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至2026年09月1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103.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情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 30 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7456980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788号美萱佳晨酒店2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48485323 | ||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 2026-09-07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采购人名称)的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 (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CGXM2026431221000056
3、采购代理编号:2026-DF-ZC-8014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按包)
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整包 | 中方县2026年中央耕地轮作项目 | 种子、硼肥、复合肥 | 详见采购文件 | 1批 | 103.5万元 | 103.5万元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再执行价格优惠。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 拒绝 (接受或拒绝)进口产品。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联合体。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接受联合体形式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原件。格式见附件一;
(3)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二;
(4)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
(5)符合采购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6)法定代表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
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格式)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
3、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拒收),并按其规定签署。
五、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9 月 7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6 年 09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788号美萱佳晨酒店2楼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资格审查方法及标准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邀请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用合格制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2、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六、确定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七、公告期限
1、本邀请公告在湖南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邀请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邀请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方县农业农村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974569808
地 址: 中方县生态城杜鹃路 30 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登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阳先生
电 话:15348485323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788号佳晨酒店2楼
附件一
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致 (采购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 (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 ,全称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
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
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
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
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注:第三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十条情形。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 中型□ 小型□ 微 型□
公司(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注:供应商对以上声明内容必须认真填写,保证其完整、真实,如有虚假,采购人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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