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6年09月07日 18:0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 ||
| 行政区域 | 蓝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6年09月07日 18:04 |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6年09月08日至2026年09月10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预算金额 | ¥21.08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吕秋洋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691005085 |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蓝田县孝泉路8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827289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做1506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691005085 | ||
| 附件: | |||
| 附件1 | 采购清单.pdf | ||
项目概况
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9月1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DY-2026-026
项目名称: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10,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8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空调机组 | 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及安装空调1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8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供货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蓝田县公安局普化派出所提升改造项目改扩建办公用房购置空调及安装配套设备)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依法缴纳税的收良好记录: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3、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或开标前3个月内供应商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采购文件凡是法定代表人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8、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代理现场查询)9、提供非联合体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9月08日 至 2026年09月10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携带介绍信及身份证原件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9月11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座15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以上政策如有调整与更新,以最新政策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公安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孝泉路8号
联系方式:029-827289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B做1506室
联系方式:176910050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秋洋
电话:17691005085
陕西中正鼎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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