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2025年05月28日 16:36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关于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5年05月28日 16:36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雪松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2021618/13899467408 |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和田市迎宾路77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78670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鑫启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萨依吾斯塘315国道东侧18号门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2021618/13899467408 |
一、 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关于采购劳务外包服务的项目(二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HTDQ-XQSZB-2025-01号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5月14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0944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黄群,曹新萍(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巴哈古丽·卡地尔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鑫启盛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雪松
联系电话:0903-2021618/13899467408
传真: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策勒县策勒镇萨依吾斯塘315国道东侧18号门面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903-7867032
传真:
地址:和田市迎宾路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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