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重要湿地2025年中央财政保护与恢复项目废标公告
2025年06月14日 18:23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重要湿地2025年中央财政保护与恢复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行政区域 | 青海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06月14日 18:23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朱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71-6117559 | ||
采购单位 | 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迎宾路1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8977712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金座美伦广场3号楼21层121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71-6117559 |
一、 采购人名称: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乌兰都兰湖国家重要湿地2025年中央财政保护与恢复项目
三、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金佳裕竞谈(服务)2025-037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五、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09日
七、 预算总金额: 1752000.00
八、 废标理由: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张勇,周少红(采购人代表),王海(组长)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青海金佳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971-6117559
传真:0971-6117559
地址:西关大街130号唐道637金座美伦广场3号楼21层12109室
2、采购人名称:乌兰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
联系人:马老师
联系电话:13897771219
传真:/
地址:海西州乌兰县希里沟镇迎宾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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