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代理记账项目服务采购的终止公告
2025年12月15日 15:11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镇宁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代理记账项目服务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贵州省 | 公告时间 | 2025年12月15日 15:11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正雄 李骏 王萍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95394868 | ||
| 采购单位 |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镇宁自治县红岩山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79801006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玉京村玉京山组5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595394868 | ||
一、 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ASZS-2025-11-02CS
采购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代理记账项目服务采购
二、 项目终止的原因
标项1:截至投标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 其他补充事宜
截至投标时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项目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六条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镇宁自治县红岩山路
联系方式:187980100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安顺正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自治县白马湖街道玉京村玉京山组57号
联系方式:13595394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正雄 李骏 王萍
电 话: 1359539486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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