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其他公告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山市“十五五”现代能源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2026年01月14日 16:31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十五五”现代能源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乐山市公告时间2026年01月14日 16:31
开标时间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833-2415463
采购单位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2125308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33-2415463
附件:
附件1《乐山市“十五五”现代能源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N511101202500050620260108002)-文件集.zip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N5111012025000506

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十五五”现代能源体系发展规划》编制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终止合同包:合同包1

终止原因: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小组一致认为磋商文件第“5.3.6条,最后报价 采购包1: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进入最后报价环节;只有3家的,推荐3家进入最后报价环节;不足3家的,终止本次采购活动。”与磋商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3.3服务要求;3.4其他要求”存在歧义。磋商小组认为本项目在文件第三章明确列明了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不属于磋商文件“5.3.6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情形,故一致决定根据磋商文件第“5.3.2.条第一款: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的应停止评审”的要求停止此次评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联系方式:21253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158号4楼5、6、7号

联系方式:0833-24154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833-2415463

四川一格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1月14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