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一)(二次)废标公告
2026年01月21日 17:02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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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 ||
| 行政区域 | 石家庄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01月21日 17:02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丽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9927026 | ||
| 采购单位 | 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家庄市谈固北大街16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1-8992702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9868280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SJZGK20251204
采购项目名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后勤物资采购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01 包中标供应商石家庄裕畅商贸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困难、资金链断裂,关键的业务人员离职,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 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我院决定废标,依法重新组织采购。02 包中标供应商石家庄阿杰商贸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战略重大调整,相关项目实施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已重新规划调整,无法履行合同义务,放弃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规定,我院决定废标,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家庄市第四医院
地 址:石家庄市谈固北大街16号
联系方式:0311-89927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胜利南大街87号兴石广场
联系方式:0311-898682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丽
电 话:0311-89927026
五、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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