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次)废标公告
2026年03月10日 15:45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3月10日 15:45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李金蕊 张丽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0-6669008 | ||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5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80990719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0-6669008 | ||
一、 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二、 采购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四次)
三、 采购项目编号:AZH[ZC]2025-22-3
四、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五、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七、 预算总金额: 120000
八、 废标理由:
标项1: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标项2: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标项3:供应商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
九、 评审小组成员名单:
刘辉,常爱玲,李雄伟(第1、2、3标项采购人代表)
十、 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安致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金蕊 张丽敏
联系电话:0990-6669008
传真:0990-6669008
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昆仑路 585 号
2、采购人名称:克拉玛依市公安局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5809907192
传真:
地址:克拉玛依区迎宾大道52号
附件信息:
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