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其他公告

清远市公安局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废标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14:50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
品目

采购单位清远市公安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26年05月14日 14:50
开标时间0002年11月30日 00:00
预算金额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项目联系电话0763-3390271
采购单位清远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63-3463739
代理机构名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63-3390271

一、项目编号:HYC125077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公安局2026年度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合同包2(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废标理由: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合同包2(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主要标的信息:无(废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中标价为基准价计算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服务类”计费标准计算,下浮15%收取。中标人须收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结果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汇款(或现金)方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项目的中标服务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非因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原因导致项目被废标或取消,中标服务费不予退还。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八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0
2 公务车辆定点加油服务(以高速四大队公务车辆为主)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清远市公安局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110号

联系方式:0763-34637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清远市清城区人民东路碧桂园未来时光21栋4层420号

联系方式:0763-3390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丽仪

电  话:0763-3390271

清远市弘粤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05月14日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