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唯一指定政府采购信息网络发布媒体 国家级政府采购专业网站

服务热线:400-810-1996   |   服务投诉:010-63819289

当前位置:首页 »  政采公告 » 地方公告 » 询价公告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询价公告

2025年10月27日 15: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行政区域宁德市公告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5: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73.4401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16316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950464577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3-2916316
附件:
附件1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350901]FJSHYZB[XJ]202500220251024002)-文件集.zip

项目概况

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委托,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对[350901]FJSHYZB[XJ]2025002、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组织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0月31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FJSHYZB[XJ]2025002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执法办案中心食堂厨具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34,401.00元

采购包1(厨卫用具):

采购包预算金额:734,401.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34,401.00元

询价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5020199-其他厨卫用具 厨卫用具 1(批)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734,401.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供货和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只接受所投产品制造商为中小企业前来报价[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中规定的内容填写完整(即标的名称应为询价通知书中的所有产品货物名称,行业名称即为询价通知书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名称)若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填写的,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则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经由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与供应商代表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因本项目无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应当在电子投标客户端上上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0-27 2025-10-3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询价公告一并发布,供应商应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注册账号(免费注册)并获取询价通知书(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进行文件获取),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0-31 09:00:00(北京时间)(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福建省鸿远招标开标场地

六、开启

时间:2025-10-31 09:00:00(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福建省鸿远招标开标场地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德市公安局蕉城分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123号

联系方式:18950464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蕉城南路40号锦绣茗苑1幢1907室

联系方式:0593-2916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浩、缪胧、小林

电话:0593-2916316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鸿远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7日


相关附件:

相关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