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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询价公告

2025年12月19日 16:5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行政区域安康市公告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6:5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2月22日至2025年12月24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14.28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项目联系电话15667882125
采购单位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区19-22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15-3355961
代理机构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3 号大话南门壹中心 13 楼 1309 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667882125
附件:
附件1政府采购项目核准书.pdf

项目概况

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082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GJ25(ZBQ)306-036

项目名称: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2,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2,8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2,8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厢式专用汽车 厢式专用汽车 1(辆) 详见采购文件 142,8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市质检中心业务用车购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它 相关证明(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投标截止时间近半年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资信证明,须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 1 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自行出具声明);
8、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2025年12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082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082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082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 通知》 (陕财办采〔2020〕15 号);

(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投标供应商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递交至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高新区万达公寓A座0823室,邮箱:15667883373@163.com),确认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邮箱传送采购文件,请注意查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质量技术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高新区创业大厦西区19-22层

联系方式:0915-33559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 113 号大话南门壹中心 13 楼 1309 室

联系方式:15667882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工

电话:15667882125

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19日


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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