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6年除雪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5-211122-00214
项目名称:2026年除雪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价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180000
最高限价(元):180000
应急保障车招标参数
★1.所投车型越野车(增程、插混)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
★2.环保标准:国VI
★3.CLTC纯电续航里程(km):≥150
★4.充电方式:家用220V充电口、直流快充
★5.电机布局:前置+后置
★6.长*宽*高(mm):≥4790*1940*1840
★7.轴距(mm):≥2700
★8.驱动功能:具备四轮驱动(全时、分时、智能均可)
★9.最小离地间隙(mm):≥200;最大涉水深度(mm):≥550
★10.车身颜色:黑色
★11.排量:1.5
★12.进气形式:涡轮增压
★13.车身结构:SUV;轮胎规格:≥255/55/R19;前后制动器:通风盘式
★14.燃油标号:92#及以上汽油、油箱(L):≥55
★15.三电系统质保:≥五年或15万公里
★16.三电首任车主质保政策:终身质保/非营运(责任免除条款以官方为准)
★17.车身结构:前悬架类型:独立悬架(双横臂、麦弗逊均可)
★18.后悬架类型:多连杆式独立悬架
★19.主动安全性能:ABS防抱死、制动力分配、刹车辅助、胎压监测、车身稳定系统、车道偏离预警、防侧翻系统、前方碰撞预警、自动驻车、上坡辅助、陡坡缓降、L2级辅助驾驶、手机APP远程控制、360度全景影像;
★20.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具有(2023年至今)类似项目2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交货
注:上述标★为硬性技术参数及要求均不得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
数量一台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交货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2月25日00时00分至2026年03月02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3月02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山县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盘山县太平镇黄金村
联系方式:0427-56890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山分中心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府北大街9号
联系方式:0427-3550139
邮箱地址:无
开户行:无
账户名称:无
账号: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程
电 话:0427-8650051